宁波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将在本周末(27日、28日)举行。本次考试共有6.7万余名考生参加,全市共设184个考点,272个考场,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27日—3月28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3:00开始。各批次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点,并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到室(进入报到室时间即为报到时间),迟到超过报到时间10分钟不得入场,取消本次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资格。具体见下表
二、考试形式
人机对话。听力试题在听后根据要求在计算机上选择答案,口语试题根据要求进行口头表达。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试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须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考生须在报到时间前抵达考点学校,熟悉考场分布和行进路线图。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报到室、候考室、试场。
4.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进入报到室,本批次考试开始前25分钟跟随引导员前往候考室,签到并接受考前培训,迟到超过报到时间10分钟不得入场,取消本次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资格。
5.考生于考试开始前5分钟,跟随管理员前往试场。进入试场时,须将随身物品放置在试场外物品摆放处(纸、笔也不得带入试场),主动出示准考证,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找到对应的座位坐好后,按照计算机的提示进行测试。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设备故障等问题,可以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场。不准在考场内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
7.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考生须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解决,不得自作主张操作机器程序。考试完毕后再报告意外情况的,如无监考教师证明,一律不予承认。
8.考试中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以免损坏考试设备。故意破坏考试设备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赔偿责任。
9.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场内的一切用品带出考场;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不得与已进入报到室、候考室的考生接触或作任何其他方式的联系。
10.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和考试违纪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软件的使用
1.出现登录界面后,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然后点击【登录】,一定要核对身份确认界面出现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进入设备测试部分。准考证号输错,可点击【取消】,重新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
2.按照系统提示戴好耳麦,调整好话筒的位置,完成设备测试,等待考试开始。待全体考生均完成设备测试后,监考员会下达开始考试指令,考试正式开始。
3.听力部分考生只需使用耳机收听题目,用鼠标点击正确答案;口语部分考生只需按照系统提示,对着话筒录制回答内容,答题时,禁止用手触碰话筒,保持适度音量,以免因音量过小影响自动评分。
4.请考生注意考试主界面右下方的倒计时时间,合理安排答题进度,控制好答题节奏。考试时间到,系统会自动交卷。
五、成绩通知与成绩复查申请
4月12日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下发各区县(市)考试主管部门,再发至各校。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4日12:00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成绩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六、免考申请
因听力或口语表达障碍需申请免考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的医学证明及相关材料,向毕业学校提出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免考的书面申请,经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免于考试。免考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笔试成绩×0.26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