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入学
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严格实行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个人合作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含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等)挂钩进行招生。
民办与公办学校不能兼报
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抢生源
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兴宁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至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为市本级区域,即海曙、江北、鄞州、东钱湖、高新区;科学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为慈溪、杭州湾新区。民办学校在当地招生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补招一次。
经省教育厅同意,宁波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今年参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执行,招生范围仍为市本级区域。
民办校报名超额要全部“摇号”
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也就是俗称的“摇号”。
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名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班额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小学、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
各学校在招生宣传时,不得作升学承诺。民办学校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公办学校不得以“帮扶”“集团化办学校”“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宣传。
提醒信息仔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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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入学信息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有在本区县(市)报名通道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区县(市)参加现场补报名。已通过报名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九年一贯制学校依然可以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是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资质以其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为依据进行确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直升名额的,多余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招录。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也可以参加非本校民办初中招生。
2020年起,除艺术体育类专门学校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
根据要求,各区县(市)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今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政策,于近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