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时报到、上学、就餐,宁波开学前后防控方案发布

发布日期: 2020-03-11 点击次数: 898

   3月4日,宁波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宁波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覆盖防控组织体系、排查处置程序、物资场所准备、防控制度措施、突发疫情处置和防控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的内容,对春季开学前后可能遇到的防控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并建立健全规范化流程。

  开学凭“甬行码”绿码

  或“甬行证”进出校园

  根据要求,正式开学前,全体返校教职工和学生需主动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何时返回、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来自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以及本人和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返校前将“健康申报表”用电子文档先行提交给所在学校。

  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教职工和学生,开学时,在亮码(证)测温符合规定后,可以进出校门。而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满的教职工和学生,复岗复学时需提供甬行码“绿码”或纸质甬行证方可入校。

  校内提前储备防疫用品

  设置 “临时隔离室”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学一周前,各地各校要完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功能;购置必须的额温仪、消毒药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器械药品以及清洁洗涤用品;校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头、肥皂、洗手液、干手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确保开学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到位。

  

 

  同时,学校应提前谋划留观场所准备,在校内设置2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保健室。在甬高校和有寄宿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落实错时的报到、上学、

  就餐、放学制度

  《实施意见》明确, 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制度,督促学生在开学报到、上学进校以及食堂排队、就餐时保持一定距离;督促家长把学生送进校门后迅速离开,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学生和教职工在食堂聚集现象发生。

  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放学时要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绕道其他地方。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医院等地,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裸手触碰吊环等物品。教职工和学生到校后,应第一时间用肥皂(洗手液)洗手后进入教室或食堂。

  开学后实行每日晨(午)体温检测

  开学后,学校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每日晨(午)检,安排专人对教职工和学生等所有进入学校人员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各校也可派出流动检测组,上门服务。

  


 

  

  学校一律不举办集会性的开学典礼

  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通知为准,任何地区、任何学校、任何学段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或组织学生返校,也不得在开学之前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补习活动和集体活动。

  所有学校开学时一律不举办集会性的开学典礼,开学后在疫情未宣布解除前,禁止在校内外举办各类大型报告会、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小学不安排跨年级班组的放学后托管服务等。

  开学后各校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上课时间教室前后门要保持敞开,课间、午休时间、放学后,要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通风。学生宿舍通风由宿管人员专门负责,在学生离开宿舍后实施,每日上、下午各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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