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镇海区骆驼中心学校501班 洪 扬 2017-06-0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 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纽约的时代广场。当许多人在为了生存而在街头卖艺时,这只蟋蟀竟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一夜之间成为了纽约的演奏明星。在每天早上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它都会在白利尼家地铁车站里的报摊上倾心演奏。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回苏莲托》、《小夜曲》等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都不禁被吸引得驻足倾听,每一次演奏会都赢得人们热烈的掌声,白利尼家卖出的报纸份数也呈倍数增长。 可就在它的音乐事业达到巅峰时,它却突然做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到乡下,过从前那种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朗的夏夜星空下,把歌唱给土拨鼠、雉鸡、兔子和青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捕猎兔子的脚步。 好不容易等到了出人头地的日子,也好不容易在城市里站稳了脚跟,蟋蟀柴斯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它怎么敢在巅峰之时提出隐退? 实在是不可理喻,实在是想不明白。蟋蟀柴斯特想的是:快乐、自由与出名之间,何去何从?而我们旁观者却满怀艳羡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 其实,这里面隔着一个大问题:自由。快乐与出名是三明治外面那两层面包片,中间夹着一层叫自由的牛肉馅饼,柴斯特的嘴太小,咬不下完整的三层,它现在得想一想,它主要想咬什么? 正如它的朋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那么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出名让它感到不自由,不快乐,那么出名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就是这本书试图给我们的答案。 对于柴斯特来说,出名并非是它所愿,纯粹事出偶然,而自由才是它的自我选择。而对于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来说,不出名,毋宁死。但现在,自由又是什么?在铺天盖地的物欲挤压下,属于个人的小快乐早已消弭,而自由早已变得像金子一样珍贵。重温蟋蟀柴斯特的故事,能够激活我们对于昨天的温暖记忆,以及对于可以自由选择时代的遥远感动。 镇海区骆驼中心学校501班 洪 扬 指导老师:杨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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