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柴桥小学四(1)班 陆凯文
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签订了一份家庭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协 议
甲方:我
乙方:父母
甲方为了获得更多的零花钱,来买心爱的漫画书,与乙方商议后,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每天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洗衣服、打扫卫生、倒垃圾等)。
2.甲方要求乙方支付报酬,当然,做不同的家务所得的报酬也不等(洗碗、洗衣服一元,倒垃圾、扫地五角)。
3.若乙方不满意甲方做的家务,甲方不得放弃,但乙方不能故意刁难,还要按时支付报酬。
4.甲乙双方不得违反此协议,甲方违反则罚抄课文一篇,若乙方违反则罚款五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陆凯文
乙方签字:父母
下午,甲方为了获取报酬,马不停蹄地付诸行动了。干点什么好呢?对了,先洗衣服吧!由于甲方是洗衣服的新手,经验丰富的乙方,在一旁耐心地指导甲方。
甲方照着乙方的方法有条不紊地做了起来:先打一盆水,把衣服浸泡一会儿,再把衣服拿出来铺平,擦好肥皂,拿起刷子使劲刷,边刷边搓,最后把衣服放在清水里揉出泡沫。甲方连续洗了好几件,累得腰酸背痛,双手直发麻。
此时,甲方想到了乙方,乙方平时辛劳工作,还要在生活、学习上照顾、督促甲方,从不求回报,而甲方一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帮乙方做点微不足道的家务,还要索取报酬。此刻,甲方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羞愧万分。
经甲方提议,双方友好协商,此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