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备受关注的中考改革来了!
今天早上,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从2017年秋季初一新生入学开始,在全省范围同步实施中考招生制度改革。
15问答带你了解中考改革更多内容
中考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是国家确立的深化考试招生改革顶层设计中的一项重要改革,是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配套的评价改革。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中考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新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什么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哪些学科?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我省在2004年全面建立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取消了毕业考试,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为“社会”)和体育与健康等六科作为统一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哪些具体要求?
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的学业水平考试以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依据。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体育与健康以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考试要求。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素质教育和防止偏科的要求,自行确定考试科目的分值和考试时间,其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不低于总分的5%,体育项目测试成绩应不低于体育与健康考试总成绩的70%。 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应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逐步开展外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科学实验测试。学业考试可采取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和机考等不同考试形式。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 什么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开展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包括: 一是客观记录。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运用写实方法,客观记录学生每个学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审美艺术、创新实践等内容。 二是民主评定。在过程记录与分项测评基础上,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各按一定权重比例合成,确定等级,其中学生互评权重不低于50%。 三是结果呈现。学生品德表现采用写实描述的方式呈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的评价结果分三个等第,用A、B、C表示,分别代表“优秀”“合格”“需努力”。各维度评价等第比例由设区市教育局确定,学校根据要求实行总量控制。 四是公示审核。学生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处以显著方式公示,评定结果须告知学生并由学生确认。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 五是形成档案。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可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在招生中使用? 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有哪些变化?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从2018级学生开始不低于60%,有条件的地方应努力提高分配比例;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地确定,招生名额应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 单列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自主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高中段学校主要有哪些招生方式? 主要有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等招生录取方式。在招生中,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制定学校招生标准。、 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招生是如何进行的? 名额分配招生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原则上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的名额要确保足额落实。因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7级学生开始取消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和中职学校的直升生招生。 自主招生具体如何实施? 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普通高中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详细列明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特长招生应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特色招生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作为录取的前置要求,再结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可先组织英语水平测试,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将学生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以一定权重组成考核总分择优录取。 统一招生有什么变化? 改变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积极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制定和逐步完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统一招生的录取方法应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各地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或学校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中职招生如何进一步完善? 按属地管理原则,把各类中职学校统一纳入市县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严把生源关,“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学生,加快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院校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机制。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跨区域招生改革,设区市统筹安排中职学校跨县域招生计划。各类中职学校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积极面向初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来浙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招生,尽力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愿望。 招生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一,将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录取。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跨区统筹招生。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第二,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从2017级学生开始,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特长招生的专门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院校考核评价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进行。 第三,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落实“减项、降分”要求。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第四,加强对省外中职招生管理,未经各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省外中职学校不得在我省举办分校和教学点。中职学校跨省、跨市县区招生应告知生源地教育局,招生应纳入同一招生平台并实现有序招生。 高中段学校招生如何实施“阳光招生”? 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